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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国美电器分公司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 被罚3万元
更新时间:2017-12-18 14:55:52
成都消防工程近日了解到,儋州市那大镇夏日广场负一楼广州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(儋州夏日广场分公司),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,违反了消防法律法规,依法责令停止使用,并处罚人民币30000元。
据了解,儋州市消防支队监督检查人员在查处现场,当场填写了《消防监督检查记录》和消防管理人询问笔录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五十八条第一条款第五项之规定,决定给予广州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(儋州夏日广场分公司)责令停止使用,处罚人民币30000元。儋州消防部门在进行严格处罚的同时,派出技术服务人员主动上门服务,热情耐心指导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。该公司负责人表示,今后一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,按照消防部门指出的意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,遵守消防法律法规,确保场所安全。
成都消防工程提醒,消防管理是指为了达到预期的消防安全目标,依照国家的消防法律和法规、对消防工作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。在消防部门指导下,结合该地区的具体情况,开展预防、扑火救灾,维护地区的公共安全。
消防安全管理是公共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,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,保护公共财产和居民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。消防是安全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,提高全体公民的整体消防安全意识,提高对火灾危害性的认识,使群众真正意识到消防管理是“隐患险于明火,防范胜于救灾、责任重于泰山”,从而在日常工作、生活中自觉遵守消防法规,养成安全用火用电的良好习惯,改善本地区消防环境,减少火灾的隐患,预防火灾的发生。
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落实责任,强化预防,整治隐患,夯实基础,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,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,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,为经济社会发展、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。